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当下,数据已然成为企业乃至国家的核心资产。
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磅发布《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(2025 年版)》,此次更新聚焦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以及个人信息保护三大关键领域,其监管范围的拓展与执法力度的增强,宣告着我国数据安全监管正式迈入精细化管理的全新阶段。企业数据安全的红线被进一步拉紧,必须高度重视其中的新动向。
数据安全监管全面深化
全流程管理制度(事项 206):新规明确规定,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,且该制度要覆盖数据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传输、销毁的全流程。若企业未能履行这一义务,将面临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,而直接责任人最高可被处以十万元罚款。这意味着企业在数据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需严谨对待,任何疏忽都可能引发高额处罚。
重要数据特殊管控(事项 207):首次提出,重要数据处理者必须明确指定数据安全负责人以及管理机构,并实施诸如加密存储、访问控制等强化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。未达到合规要求的企业必将受到严厉惩处。这要求企业在组织架构与技术防护层面进行针对性调整,确保重要数据得到妥善保护。
跨境数据流动严控:对于违规向境外提供数据的行为,处罚力度大幅提升,最高可处一千万元罚款,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。这充分彰显了监管部门对数据主权的高度重视,企业在开展跨境业务、涉及数据传输时,务必慎之又慎,严格遵守相关规定。
实时风险处置要求(事项 208):当企业发现数据安全存在缺陷、漏洞时,必须即刻采取补救措施,否则将面临处罚。这促使企业建立起实时监测数据安全状况的机制,以便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,将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。
企业合规难点 | 三重困境待解
面对清单所提出的严苛要求,众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遭遇重重困境。这些难题不仅存在于技术实施层面,更深植于企业的管理架构与数据治理流程之中,构成了系统性的挑战。
(一)重要数据识别困境
定义模糊导致落地难:尽管清单明确要求企业对重要数据实施特殊保护,但在实际情况中,企业普遍反映重要数据的识别标准不够清晰。据相关调研显示,超过 60% 的企业无法准确界定自身重要数据的范围,这使得企业难以落实差异化的管理措施,无法精准地对重要数据进行重点防护。
动态管理缺位:重要数据的识别并非一劳永逸的工作,而是需要持续进行动态管理。清单要求重要数据处理者定期报送 “处理的重要数据的种类、数量”,然而,企业普遍缺乏有效的自动化工具来支持这一工作,导致数据统计与更新不及时、不准确,难以满足监管要求。
(二)责任体系管理分散
多头管理责任虚化:新规明确要求企业 “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”(事项 207),但在实际运营中,数据安全涉及 IT 部门负责技术支撑、法务部门把控法律合规、业务部门提供数据来源等多个部门。由于缺乏统筹协调的机构,各部门各自为政,使得防护措施呈现碎片化状态,无法形成有效的合力。
执行力度逐级递减: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,许多企业虽然在制度层面指定了数据安全负责人,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,仍存在 “有人负责无人执行” 的状况。部门之间职责不清,导致关键要求难以落地实施,数据安全管理浮于表面。
(三)技术防护滞后挑战
加密与访问控制落地难:清单要求重要数据需实施加密存储、访问控制等措施(事项 192),但在混合云、远程办公等复杂场景下,企业的网络架构与数据存储方式变得多元化,难以有效实施统一的加密与访问控制策略。例如,员工在远程办公时,如何确保数据在传输与存储过程中的加密安全,以及如何在不同云服务之间实现一致的访问控制,都是企业面临的现实难题。
日志管理全面性不足:作为独立检查事项(事项 165),网络日志留存要求企业收集和存储各类操作日志至少 6 个月。然而,在分布式系统环境中,企业的日志来源广泛且分散,往往存在日志碎片化问题。不同系统、不同设备产生的日志格式不一、存储位置各异,难以满足监管要求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标准,使得企业在回溯与分析数据安全事件时困难重重。
企业应对方案 | 构建双轨防御体系
(一)完善数据分类分级
企业应当依据自身业务特点,建立详细的数据资产地图。参考《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》中 “开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” 的要求,对企业内部数据进行梳理与分类。明确不同类型数据的敏感程度与重要级别,针对识别出的重要数据,实施加密存储、访问控制等保护措施,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,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评估报告,以便动态掌握数据安全状况。
(二)部署智能数据识别引擎
借助 AI 技术的强大能力,企业可以部署智能数据识别引擎。该引擎能够自动发现和分类敏感数据,有效解决 “重要数据识别难” 的问题。同时,智能分类工具可根据数据的变化实时更新,动态生成数据资产目录,满足清单中重要数据处理者定期报送 “处理的重要数据的种类、数量” 的要求,确保数据识别工作的准确性与及时性。
(三)建立数据流动控制体系
在跨境数据传输通道上,企业应部署DLP系统和加密网关。严格执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流程,重点检查 “数据对外共享安全管理”。建议企业实施数据水印技术,为跨境传输的数据打上独特标识,实现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全程可追溯。一旦出现数据泄露风险,能够迅速定位问题源头,采取相应措施,保障跨境数据流动的安全性。
(四)构建统一审计平台
企业需构建一个统一的审计平台,集中采集网络日志、数据库操作日志、应用访问日志等各类日志信息,并确保留存时间不少于 6 个月,以满足清单将日志留存作为独立检查事项的要求。该平台应具备强大的异常行为分析能力,能够实时监测数据的异常访问情况。例如,当出现大量数据在短时间内被下载并传输至外部未知地址的情况时,平台可及时发出预警,提醒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调查与处理,有效防范数据泄露事件的发生。